廉“节”提醒

 

清明将至,为持续抓好公司作风建设,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,现提醒全体干部职工时刻绷紧“纪律弦”,自觉守好“廉洁关”,远离不正之风,强化自我约束,严格执行“八个严禁”:

1. 严禁使用公车公款进行私人扫墓、祭祀、游玩、探亲访友等活动。

2. 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。

3. 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品。

4. 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、停车费、住宿费等相关费用。

5. 严禁使用公款为回乡探亲、游玩、祭祀扫墓的同学、朋友、战友等提供餐饮、住宿等接待安排,严禁借祭扫之机搞私密聚会、违规吃喝宴请和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。

6. 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。

7. 严禁祭扫活动中讲排场、比阔气、奢侈浪费。

8. 严禁利用工作时间扫墓,确保节假日值班期间按时到岗。

 倡导全体干部职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遵守廉洁自律准则,让清明节成为弘扬文明精神的“风向标”,自觉做好清明时节的“清廉人”,让廉洁风更充盈,让清明节更“清明”。

 

编辑 I 吴沛泽
复审 I 刘亭亭

审签 I 范说根

 

 

 

 

 

2024年4月3日 19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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